关于我们经贸动态市场信息法国概况政策法规经贸调研中法合作企业名录 商旅服务 经贸机构 商贸往来 投资信息产业技术法国经贸网站链接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 >  正文

法总理称碳税价格确定为每吨14欧元
2009-09-03 16:11  文章来源:驻法国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法国媒体(www.lesechos.fr)9月3日报道称,法国总理菲永在接受《费加罗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拟议中即将开征的“碳税”起步价格为每吨14欧元。
  报道称,法国政府正在酝酿向议会提交开征碳税的法案,预计将于2010年开征,最初拟议的碳税排放价格为每吨32欧元,此后经济部长拉嘉德曾表示可能降低到15-20欧元。
菲永总理表示,新开征的碳税将不会加重税务负担,不会平摊征收,低收入居民可望得到相关财政补贴。企业缴纳的碳税,也将从专业税下调的措施中获得补偿。此外,碳税将不触动电价,而且将从较低的价格起步,逐步提高。
  自从法国政府酝酿碳税法案以来,引起各方议论。有反对意见认为,碳税的征收对法国经济的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不仅抑制消费,而且对企业经营造成更多困难。雇主协会主席Parisot女士也表示,希望政府对处境艰难的法国企业提供相应补偿。
(许崇山)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法国经商参处邮箱